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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_2025_身障人士合理調整政策

國立中山大學為落實在校特殊教育學生輔導與支持服務,協助其校園學習、生活之適應,特依據「特殊教育法」設置資源教室,並制定「國立中山大學學生事務處諮商與健康促進組資源教室設置要點」。資源教室之職責、人員聘任、服務與輔導項目及經費來源等,詳細資訊,如法規內容截圖如下,或本校法規專區:https://regs.nsysu.edu.tw/rule/rul_vie?rul=202005151631350199

截取資源教室服務與輔導項目如下:

(一)訂定及實施特殊教育方案相關事項。

(二)訂定及執行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三)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申請鑑定等相關事項。

(四)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及提供支持服務等相關事項。

(五)協助辦理無障礙環境之設置及改善。

(六)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其中就特殊教育而言,包含學生助理人員協助服務與課業輔導服務。

依據「國立中山大學資源教室學生助理人員協助服務申請暨實施要點」,為落實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適應校園,提供生活及課業上的支持服務,特設立資源教室學生助理人員。資源教室學生助理人員包括:協助同學、在學助理、手語翻譯服務、同步聽打員、筆抄員等。申請方式如下,或至特教生服務網頁(含申請表):https://ccd-osa.nsysu.edu.tw/p/412-1091-24060.php?Lang=zh-tw

申請方式:

(一) 本校學生領有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其障礙影響課業或在校生活者為優先,得申請資源教室學生助理人員。

(二) 申請者需填寫「國立中山大學資源教室學生助理人員申請表」,經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審定。

(三) 資源教室輔導人員依申請者推薦人選進行審核,通過即為資源教室學生助理人員。若推薦人選無法通過審核,則由輔導人員與系所協助遴選資源教室學生助理人員。

本校資源教室113學年度共提供8人次的協助同學服務,1049小時的學習生活協助。

為協助本校特教生於必選修科目之學習,因其障礙而導致的學習困難,或學習成就低落之學生。依據「國立中山大學資源教室課業輔導實施要點」,主要針對本校身心障礙學生於必(選)修科目之學習上,因其障礙而導致的學習困難或學習成就低落所提供之課業輔導服務。針對校內特教生,資源教室於學生入學前即邀請家長、系所主任、導師、系所行助理與會,共同為個案擬定個別化支持計畫,並依據該生障礙狀況和學習需求,提供其在校生活及課業上之協助。113學年度共提供3人次、8門課、共40小時的課業輔導服務。

資源教室課業輔導申請程序、期限、審核標準等詳細資訊,如法規內容截圖如下,或本校法規專區:https://regs.nsysu.edu.tw/rule/rul_vie?rul=202005151633000200&v=i&idn=20210615194051

        就無障礙環境之設置,為提供身心障礙者友善的校園環境,中山大學致力於完善無障礙設施的設置,並提供無障礙宿舍,身心障礙之學生與職員工皆有優先入住之相關規定。

  1. 學生

針對學生住宿訂有「國立中山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要點」,保障身心障礙學生之優先住宿。相關規定如下方截圖,或詳如本校法規專區 - 「國立中山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要點」:https://regs.nsysu.edu.tw/rule/file/202506231429520534.pdf

無障礙宿舍床位優先提供身心障礙同學使用,非身心障礙同學因意外傷害或特殊疾病致行動不便者得申請短期或緊急入住。申請規定與申請表格如下方截圖,或詳如本校法規專區- 「國立中山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要點」(https://regs.nsysu.edu.tw/rule/file/202506231429520534.pdf)或學務處宿舍服務組網頁之公告(https://housing-osa.nsysu.edu.tw/p/404-1092-308495.php?Lang=zh-tw)。

本校無障礙學生宿舍建置於:

(1)男宿: 武嶺一、二村

 (2)女宿: 翠亨H棟 (2024年L棟整修關宿)

 

  1. 職員工

中山訂有「國立中山大學教職員工宿舍調配暨管理要點」,宿舍調配採積點制,積點計算標準包含身心障礙加點。積點計算標準如下,或詳如本校法規專區:https://regs.nsysu.edu.tw/rule/file/202307211008590296.pdf

(四) 身心障礙:

1. 極重度身心障礙加四十點。

2. 重度身心障礙加三十點。

3. 中度身心障礙加二十點。

4. 輕度身心障礙加十點。

5. 申請時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校園其他無障礙設施,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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