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_2024_員工歧視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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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教職員工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方法(2017設立,最近一次修正2024)
https://law.nsysu.edu.tw/rule/rul_vie?rul=202104161701330019&dep=20220418151804113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職場暴力為校內所有教職員工生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造成身體或精神傷害之不法侵害,如:
一、 肢體暴力。
二、 心理暴力。
三、 語言暴力。
四、 性騷擾。
第三條 本校應提供安全、尊嚴、無歧視、互相尊重包容及機會均等之職場文化。
針對反性別歧視與騷擾之政策
本校除依循中央部會相關性別平等政策與法規外,亦訂有本校相關辦法。並設置性別教育委員會,性騷擾防治專區,提供相關法規與宣導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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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委員會:https://gender.nsy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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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專區:https://ope.nsysu.edu.tw/p/412-1011-1937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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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2004設立,最近一次修正2024)
https://law.nsysu.edu.tw/rule/rul_vie?rul=201910181454480198&dep=20190816143230017&ddep=20190816143230017
第1點:本校為促進性別平等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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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2016設立,最近一次修正2024)
https://law.nsysu.edu.tw/rule/rul_vie?rul=201910181455440200&dep=20190816143230017&ddep=20190816143230017
第1點:國立中山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建立無性別歧視與安全之教育環境及校園空間,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訂定「國立中山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第2點:本規定之性別平等教育定義,係指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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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2005設立,最近一次修正2023)
https://law.nsysu.edu.tw/rule/rul_vie?rul=201910181458060204&v=i&idn=20210615194051
第6點:本校教職員工生應尊重他人與自己之性或身體之自主,避免不受歡迎之追求行為,並不得以強制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
第7點:本規定所定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界定及樣態,係指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所稱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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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2007設立,最近一次修正2024)
https://law.nsysu.edu.tw/rule/rul_vie?rul=202304190919200006&dep=20191018141608
第1條:國立中山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維護教職員工工作權益,提供免於性騷擾之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性騷擾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準則,訂定本辦法。
友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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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友善設施(無性別廁所)
「性別友善廁所」在校內亦逐年推動,由原男女分廁合併改建為性別友善廁所,分別建置於社會科學院3 間、管理學院6 間、工學院1 間、圖資大樓1 間、行政大樓1 間、體育館1 間、第2體適能中心1 間、材料館1間、理學院3間,活動中心1間、環工大樓1間、電資大樓1間、物理館3間、文學院1間、藝術大樓2間合計27 間,未來將持續於生科館、化學館、海資館規劃建置,讓兩性與跨性別者,都能擁有自在舒適的如廁空間,可以增進學生們對性別的敏感度,多元性別的認識,也更加促進性別友善的學校氛圍。
https://news.nsysu.edu.tw/p/404-1120-31431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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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規劃於校內增設穆斯林祈禱室。
為因應相關需求,國際處2011年於國際學生宿舍區設置首間祈禱室,並陸續於校內尋找適合地點;2017年起擴大統籌設立校園祈禱室事宜,目前已於武嶺國際學生宿舍1樓、電資大樓地下1樓、圖資大樓地下1樓、管理學院地下1樓設立祈禱室,未來將提供相關信仰需求的師生職員使用,並希望在2024年達成校園內至少有5間祈禱室的目標。由於穆斯林祈禱前須保持清爽潔淨狀態,因此要清洗身上污穢,此局部淨身稱為「小淨」,本校近年整修的洗手間內多設有淨下設施,而部分鄰近祈禱室的廁所則加設洗腳盆。
https://www.cm.nsysu.edu.tw/p/406-1024-246659,r367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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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與親子友善車位,保障其權益
為提供身心障礙者、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友善停車位,本校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6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33-1 條第一項之規定「下列場所附設之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之汽車停車位,作為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
https://sdg.nsysu.edu.tw/static/file/311/1311/img/3802/699257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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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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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使用單位需求,設置哺乳室與親子廁所。提供兩間哺乳室供產後媽媽使用,一間設置於行政大樓4樓文書組前方;一間設置於學生活動中心。
學務處及哺乳室公開資訊 : 附設哺(集)乳室 - 國立中山大學學生事務處諮健組-一般健康服務
https://ccd-osa.nsysu.edu.tw/p/404-1091-32203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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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附設高雄市私立幼兒園:本校設有附設幼兒園,可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托育協助。
中山幼兒園公開資訊 : 國立中山大學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委託社團法人高雄市中山大學西灣育苗創生協會辦理)
https://nursery.nsysu.edu.tw/app/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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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實施要點 : 國立中山大學-法律彙編系統
https://law.nsysu.edu.tw/rule/rul_vie?rul=202012311443080366&dep=202204181518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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