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9_2024_陪產及育嬰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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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本校申請陪產假人數共計3人,申請家庭照顧假人數共計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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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給予安胎假、產前假、陪產假、產(娩假)、育嬰留停,並設有兩間哺乳室供產後媽媽使用,若家中育有未滿2歲子女須由受雇者親自哺(集)乳者,每日給予60分鐘的哺(集)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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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檢假:給予編制內公教人員產前假8天、編制外約用人員產檢假7天,供懷孕女性員工為產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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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流產假:編制內公教人員分娩後,給娩假四十二日;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四十二日;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給流產假二十一日;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給流產假十四日;編制外約用人員生產後,給予8週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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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產假:因配偶分娩,給陪產假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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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胎假:女性員工因懷孕有安胎需求者,皆可提出安胎病假申請。
各類假別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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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 性別平等工作法 政策創立(2002) 政策修改 (2023)
https://ope.nsysu.edu.tw/p/412-1011-1937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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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勤管理及其他 – 中央法規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政策創立(1947) 政策修改 (2022)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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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假、其他 – 中央法規 - 教師請假規則 政策創立(2006) 政策修改 (2022)
https://ope.nsysu.edu.tw/p/412-1011-363.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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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法規 - 勞工請假規則 政策創立(1985) 政策修改 (2023)
https://ope.nsysu.edu.tw/p/412-1011-1938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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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政策創立(2014) 政策修改 (2022)
https://law.nsysu.edu.tw/rule/rul_vie?rul=201910181501500208&v=i&idn=2021061519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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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提供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的新生得於入學註冊日前,申請保留入學一年資格。而學生因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申請休學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經核准者不計入休學年限內。
學則
https://oaa.nsysu.edu.tw/p/405-1003-20410,c2933.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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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輕育嬰造成的不便,依使用單位需求,設置哺乳室與親子廁所。提供兩間哺乳室供產後媽媽使用,一間設置於行政大樓4樓文書組前方;一間設置於學生活動中心。本校亦設有附設幼兒園,可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托育協助。
https://sdg.nsysu.edu.tw/p/405-1311-343348,c21642.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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