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5_2026_貪腐與賄絡相關的原則
本校定期宣導中央單位來函之防弊宣導公文,並於工作規則中訂有應確實遵守本校各單行規章及政府所頒法令,本於職守、公誠廉明、謹慎謙和之精神,執行職務之紀律條款,如有員工於在職期間違法亂紀,亦有相應規定可請其離職,如本校【工作規則】第46條終止契約規定。本校亦設有【國立中山大學教職員工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辦法】,亦為拒絕犯罪之承諾及原則規定。
人事室網頁增設「廉政倫理專區」及「公益揭弊專區」,明確公告相關規範與規管措施,及保護揭弊者之規定與措施。本校主計室並設置專區提供「弊端案例」做為參考。
- 廉政倫理專區

https://ope.nsysu.edu.tw/p/412-1011-27013.php?Lang=zh-tw
- 公益揭弊專區

https://ope.nsysu.edu.tw/p/412-1011-27118.php?Lang=zh-tw
- 弊端案例

https://acc.nsysu.edu.tw/p/404-1012-212762.php?Lang=zh-tw
Office:
永續發展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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